利用技術合同進行詐騙怎麼判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一、利用技術合同進行詐騙怎麼判刑?

利用技術合同進行詐騙怎麼判刑

利用技術合同進行詐騙的判刑標準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單位構成合同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

利用技術合同實施詐騙已經構成合同詐騙罪,如果是個人簽訂的技術合同,詐騙數額在5千元到2萬元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單位涉嫌合同詐騙罪的,詐騙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