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基本原則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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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基本原則有什麼?
1、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願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3、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5、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6、綠色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二、民法典的特點有什麼?
民法典的主要特點是:
(1)它是一部典型的早期的民法典。民法典明確表述了個人主義、自由主義的民法原則,闡明瞭私有財產無限制、契約自由和過失責任三大民法原則的含義,這是與自由競爭經濟條件相適應的。
(2)反映出改革原則和傳統之間的妥協、折衷。民法典保持了改革的精神,特別是在保證經濟關係發展所必要的問題上。
(3)注重實際運用。法典沒有總則和過多的抽象概念,實際規範簡潔明確;很少有彈性概念,司法機關執行法典時裁量餘地不大;法典具體編排不強調科學性和嚴密性,而是從使用方便出發。
(4)語言通俗易懂,形成了言簡意賅的法律文風。
民法典是第一部法典,它開了近代民事法律法典化的先河,它以法律的形式鞏固了法國資產階級的成果,對促進發展起了很大作用,對許多國家及其附屬國的民法也有深遠影響,並傳到美洲、非洲和亞洲廣大地區,使民法法系的範圍迅速擴大。
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時,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信,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不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原則,這些原則也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則。《民法典》注重實際運用,語言通俗易懂,形成了言簡意賅的法律文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