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保險合同到期是否自動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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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身邊,保險可能有各種各樣的形式,保險公司也會有多種多樣的,今天我們就以新華保險為例來一起討論一下新華保險合同到期是否自動解約?根據相關的説法規定,根據不同的險種如果超過期限不續費,就會自動解約。具體我們來看下面的文章。

新華保險合同到期是否自動解約

看具體的險種。一般險種都有2個月的寬限期。超過寬限期不續費就會中止,此時發生事故得不到理賠。有些萬能險即使超過2個月寬限期他還是有效的。

退保手續:帶上合同、身份證、上一年度繳費發票去保險公司前台就可以退保。

退保流程:

1、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填寫解除合同申請書,並提交保險合同和投保人法定身份證明。

2、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時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在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投保人退還已收全部保險費。

3、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十日後要求解除本合同,本公司於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投保人退還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時合同的現金價值。

合同的現金價值等於個人賬户價值扣除相應的退保費用後的餘額。

解除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解除,是指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經商定同意消滅既存的保險合同效力的法律行為,或保險合同當事人一方根據法律或合同中的約定行使解除權而採取的單獨行為。行使解除權的法律效力是合同雙方負有回覆到合同訂立前的原有狀態的義務。由於解除合同,已多領的給付應返還給對方,並且責任方對他方造成的損失,負有損害賠償責任。保險合同的解除如果是由於被保險人不當行為所致,保險人無須返還保險費。

注意事項

投保人死亡時合同解除權的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司法解釋三中保險合同人身保險部分的第二十七條對投保人死亡時合同解除權的歸屬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其認為人身保險合同的投保人死亡,其繼承人要求承受投保人在保險合同中的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當事人以投保人繼承人對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為由主張保險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

我們已經能夠充分的瞭解了關於解除保險合同之間的一些具體的措施以及內容,並且小編也為讀者解決了一些在保險過程中的相關注意事項,其實文章中解釋的也就是新華保險合同到期是否自動解約,如果想了解更多的保險相關內容,請隨時訪問我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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