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夥合同糾紛可以訴前凍結賬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6W

一、合夥合同糾紛可以訴前凍結賬號嗎

關於合夥合同糾紛可以訴前凍結賬號嗎

可以申請財產訴前保全。

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範圍應當限於當事人爭執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並且需要給予被告必要的生活費用。

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二、合夥協議糾紛法律規定有哪些

1、起字號的個人合夥,在民事訴訟中,應當依法核准登記的字號為訴訟當事人,並有合夥負責人為訴訟代表人。合夥負責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夥人發生法律效力。未起字號的個人合夥,合夥人在民事訴訟中 共同訴訟人。合夥人人數眾多的,可以推舉訴訟代表人參加訴訟,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夥人發生法律效力。

2、未起字號的個人合夥,合夥人在民事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合夥人人數眾多的,可以推舉訴訟代表人參加訴訟,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夥人發生法律效力。推舉訴訟代表人,應當辦理書面委託手續。公民按照協議提供資金或者實物,並約定參與合夥盈餘分配,但不參與合夥經營,勞動的或者提供技術性勞動而不提供資金,實物,但約定參與盈餘分配的,視為合夥人。

3、全體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未按照規定債務承擔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承擔,但是對造成合夥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夥人,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

4、只提供技術性勞務不提供資金、實物的合夥人,對於合夥 經營的虧損額,對外也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技術性勞務折抵的出資比例承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合夥人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承擔;沒有盈餘分配比例的,按照其餘合夥人平均投資比例承擔。

5、個人合夥、或者個體工商户,雖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錯誤地登記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但實際為個人合夥或者個體工商户的,應當按個人合夥或者個體工商户對待。

6、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夥協議,又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但具備合夥的其他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證明有口頭合夥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合夥關係。

7、在合夥經營過程中增加合夥人,書面協議有約定的,按照協議處理;書面協議未約定的,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的,應當認定入夥無效。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當發生合夥合同糾紛的時候,是可以選擇起訴進行處理的,如果擔心財產問題的話,那麼當事人是可以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從而凍結被告與本案有關的所有財產。這樣也是能夠更好的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