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終止合同就是違約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W

一、一方終止合同就是違約麼?

一方終止合同就是違約麼?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合同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若是當事人一方想提前終止合同,那就存在違約的問題了,這時就需要給與另一方一定的違約賠償。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我們可以發現,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合同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若是當事人一方想提前終止合同,那就存在違約的問題了,這時就需要給與另一方一定的違約賠償。

二、引起合同終止的原因

1、合同因當事人雙方全面履行而消滅;

2、合同因情勢發生變化,雙方在不損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條件下達成協議,終止合同;

3、合同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死亡而消滅;

4、合同因提存而消滅;

5、合同因混同而消滅;

6、合同因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而終止;

7、合同由於抵銷而終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終止的一種方式。

三、合同終止的兩種途徑

1、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2、具備法定解除合同的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不必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向對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另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4.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5.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6.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備上述條件,一方當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權利義務的終止,為了防一方當事人因不知道對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權而仍為履行的行為,從而遭受損害,當事人根據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所謂通知到達,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口頭通知的,口頭告知簽訂合同的對方當事人時即為到達;書面通知的,通知送達對方當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簽收即為到達。對方當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後,認為不符合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能否解除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未辦理有關手續,合同不能解除。比如,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規定,合營如發生嚴重虧損,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規定的義務,不可抗力等,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報審查批准機關批准,並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可終止合同。如果沒有履行法律規定的批准登記手續,中外合資經營合同不能解除。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如果是在與他人訂立民事合同形成民事法律關係之後對方違約的,我們一定要及時的處理,此時應當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