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司法解釋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一、合同詐騙罪司法解釋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合同詐騙罪司法解釋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二、合同條款欺詐如何賠償

《合同法》在“違約責任”中,專門設定了反欺詐條款。這是《合同法》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一項重要規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在日常生活中,經營者欺詐消費者的行為不勝枚舉。

儘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此早就規定了加倍賠償,但由於缺乏可操作性以及舉證困難等種種原因,實際適用的很少。

《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受欺詐可以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無疑給了消費者強有力的支持,尤其是對於商品房銷售中的欺詐行為的加倍索賠是一個重要的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的違約責任原則,一方違約時,另一方只能要求對方賠償實際損失和預期利益損失,並對此作了限制性規定,而規定可以選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則加重了經營者的責任。對消費者來説,當能夠證明被欺詐時,可以選擇責任形式,既可以適用加倍賠償,又可以適用合同違約責任,但兩種賠償方式不能並用。儘管如此,消費者選擇了加倍賠償後,並不影響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賠禮道歉、修理、重作,退貨等。

合同詐騙當事人即便坐牢,也要償還詐騙款。詐騙案件雖然是屬於刑事案件,但是也是有民事賠償責任,受害人可以起訴,根據自己實際的情況進行經濟賠償。詐騙人有自首行為,或者是主動退還贓款行為,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情節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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