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對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8W

一、新刑法對詐騙罪的量刑標準

新刑法對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詐騙構成犯罪的數額要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

1、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2、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3、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0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三、如何認定詐騙罪

(一)罪與非罪

借款由於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帳,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二)本罪與本法規定的其他詐騙犯罪的界限

刑法其餘各章節分別規定了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金融票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這些詐騙犯罪與本罪在主觀方面和客觀表現方面均相同,但在主體、犯罪手段、主體要件與對象上均有差別,較易區分。

要知道成立詐騙罪行為人主觀上具備非法佔有的目的,沒有這一目的,不是犯罪。實踐中,詐騙罪和不少罪名存在相似之處,比如合同詐騙罪、保險詐騙罪等等。刑法對於這些類似罪名規定了不同的處罰,為了更好地維護涉案人員的合法權益,需要區分清楚詐騙罪與非罪,以便正確、合理地適用刑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