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合同怎樣解除 - 如何解除貨運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1W

實踐中,一般在貨運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就會涉及到解除合同的問題。那麼,從法律的角度看,在出現特殊情況的時候,貨運合同怎樣解除呢?此外,一般情況下,一旦貨運合同解除,就會涉及到承運人的賠償問題,那應該怎麼確定承運人賠償範圍呢?接下來,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貨運合同怎樣解除 如何解除貨運合同

一、貨運合同怎樣解除

託運人或貨物憑證持有人可以請求貨物運輸合同中如下具體內容的變更或解除:

1、要求解除合同,由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

2、要求承運人變更到達地。

3、要求承運人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即變更收貨人。託運人並非可隨時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其請求變更或解除貨物運輸合同的時間應是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如果承運人已將貨物交付收貨人,則貨物運輸合同已履行完畢,失去了變更和解除的必要和可能。對承運人因變更和解除所遭受的損失,託運人負有賠償責任。

二、怎麼確定承運人賠償範圍

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人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負責,並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包裝不符合規定(無法從外部發現);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託運人的過錯;有押運人且不屬承運人責任的;其他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造成的損失。

1、貨物的損壞按受損貨物所減低價值或修理費賠償。

2、賠償的價格由交通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價格計算。

3、造成車輛、設備損壞或第三者物質損失,按損壞或損失部分的價值賠償。

4、承、託雙方彼此之間要求賠償的時效,從貨物運抵到達地點的次日起算,不超過一百八十日。賠償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方應在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內處理。

5、承、託雙方在履行公路貨運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交通主管部門調解,或申請合同管理機關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貨運合同在,承運人有義務將託運人的貨物安全、及時的送達到目的地,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然,有免責事由的情況下除外。而實踐中,貨運合同也是可能出現解除的情況,至於貨運合同怎樣解除,本站小編也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講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