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需要請律師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3W
離婚訴訟需要請律師麼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訴訟離婚要請律師嗎

當事人訴訟是否委託律師需要自行決定,法律並未規定一定要委託律師代理,無論是民事、行政還是刑事訴訟,委託代理律師都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既然是權利,當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當事人覺得自己可以應付整個訴訟,不請律師當然也照樣可以打官司。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