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貧困户低保申請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農民貧困户低保申請書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羣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區治安秩序維護社區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處置治安事件;為民排危解難為人民服務,幫助羣眾排危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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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的低保問題。貧困户的問題

不一定。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也就是説低保户是享受了國家生活保障補助的貧困户。

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準也有很大差異。享受該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國家對貧困户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準: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羣體。
不同國家、不同時期或一個國家的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貧困的標準不同,目前國際貧困線標準是世界銀行提出的按購買力平價計算1天1美元收入的標準。
中國的貧困線標準調整了幾次:1986年,國家統計局作了一項關於中國農村貧困標準的研究,確定農村人口最低生活標準是年人均200元;到1990年這一標準相當於300元;到1995年,把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因素考慮在內,這個標準被調整為530元;在2000年“八七”攻堅計劃完成時,貧困標準已經調整為625元;2005年為683元。這一標準是農村絕對貧困户的標準,而不是相對貧困標準。
絕對貧困:指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以維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難以生存。在測量絕對貧困標準時,一般只考慮為了維持身體健康而絕對必須購買的物品,並且,所購買的物品應當是最簡單最經濟的。
相對貧困:指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雖然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達到一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維持遠遠低於平均生活水平的狀況。2005年,我國的農村相對貧困標準是元。
近年來,城市貧困户的問題逐漸顯現,中國城市貧困標準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計算的,各個城市這一標準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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