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違反一條多款怎樣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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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處罰違反一條多款怎樣處罰?

行政處罰違反一條多款怎樣處罰?

合併處罰肯定是當事人違反的行政管理的行為不止一個的,行政處罰跟刑事制裁這兩種不同的監管方式,區別就在於一個是違反了我國的各種行政管理,而另一個是屬於犯罪的,因此行政處罰當中對某些人員就會用合併處罰的這種方式來執行。

違法人員違反一條多款的,分別作出處罰決定,對多個處罰決定合併進行處罰,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一人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可以製作一份決定書,分別寫明對每種違法行為的處理內容和合並執行的內容。

一個案件有多個違法行為人的,分別決定,可以製作一式多份決定書,寫明給予每個人的處理決定,分別送達每一個違法行為人。

二、行政處罰合併執行條件

1、必須是同一個行政相對人,合併處罰必須是針對同一個行政相對人,若不是同一個行政相對人,就不存在着合併處罰的問題。

2、必須存在兩種以上(兩種)違法行為。存在兩種以上違法行為,這是合併處罰的前提條件,若不存在兩種以上違法行為,則談不上合併處罰。

3、必須在一定的行政法律關係中,比如行政相對人既有違反《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的行為,又有違反《刑法》的行為,那麼,質監部門不能對違反行政相對人《刑法》的行為合併處罰。

4、必須由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實施,比如A企業同時存在無證生產、假冒廠名以及無營業執照的違法行為,那麼質監部門只能僅對無證生產和假冒廠名合併處罰,而不能對無照經營行為也合併處罰,應交由工商部門處理。

相關的行政管理部門對我國的社會行政案件進行相應的治理,如相關的處罰人的違規條款較多時,我國的行政處罰單位對這類人進行行政處罰的合併處罰,來治理我國的社會秩序,相關的犯罪者也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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