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過案借條訴訟期怎麼計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2W

一、報過案借條訴訟期怎麼計算?

報過案借條訴訟期怎麼計算?

1、報過案借條訴訟期依舊才從對方明確表示不還錢時開始計算,因為報警不能中斷訴訟時效,也不能中止訴訟時效。

2、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九十四條 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3)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1)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2)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3)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4)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借條過了訴訟時效怎麼辦

1、儘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達成還款協議,根據法律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根據相關的法規規定,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借款人法律地位雖然不一定等同於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慮採取這種措施,總比毫無辦法強吧。

3、如果在3年之內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過權利,而且有證據證明,那麼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自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

一般的債務糾紛都是不會報案處理的,除非是被逼或者是被欺詐等情形下書寫的借條才需要報警交給警察來處理。這是由於處理民事糾紛時警察起到的作用是不大的,且報警也無法使得債務關係的訴訟時效中斷,所以若遇到多次討要債務無果的情形,那麼最好向法院起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