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區社會保險查詢請求會被受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一、順德區社會保險查詢請求會被受理嗎?

順德區社會保險查詢請求會被受理嗎?

1、順德區社會保險查詢請求會被受理

《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爲其繳費情況。

2、查詢社保的方法有三種:

(1)社保中心查詢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百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的網站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資訊查詢”視窗,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蔘保資訊。

(3)電話諮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諮詢和容資訊查詢。

二、社保三個月不交是合法的嗎?

社保三個月不交不一定是合法的,可以結合以下情形確定:

1、若是職員已經與特定的單位建立了用工關係,那麼長達三個月不繳納社保的行爲就是違法的。

根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徵繳。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2、對於公民已經從單位離職,還未找到新工作的情形,沒有繳納社保並不違法。

再者對於那些自始與單位並沒建立用工關係的公民,不僅社保斷繳,即使一直不繳納,都不違法。

社會保險的經辦機構,需要向已經繳納了社會保險的單位、個人提供社保查詢等的服務,當然,對於單位、個人來說,在提出查詢請求的時候,需要說明查詢的目的,再者需要提交相關證明自己身份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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