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多少天不能辦理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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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多少天不能辦理失業保險金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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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提出辭職的,辭職後能不能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呢?

  一般來說,員工自己辭職的,按規定不能申領失業保險金。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纔可領失業金。nn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nn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nn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nn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nn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nn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nn  (1)終止勞動合同的;nn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nn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nn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nn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nn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nn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nn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nn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nn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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