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宅交土地使用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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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家都知道每一個國家都是有稅收方面的規定的,繳納稅務是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應該履行的義務。我們國家規定的稅務其實有很多,其中就有土地方面的使用稅務。對於住宅我們大家要不要繳納稅務我們是不清楚的,那麼住宅交土地使用稅嗎?

個人住宅交土地使用稅嗎?

個人住宅交土地使用稅嗎?

個人居住的房子是暫免徵收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 但是,如果將房子由於商業用途,就要繳納房產稅和土地稅了。

個人房產稅是以個人所擁有的房屋爲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現行的個人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徵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房產稅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據證券日報2010年7月22日報道,有消息稱,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個人房產稅試點將於2012年開始推行。但鑑於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

房產稅是以房屋爲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徵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房產稅的特點:

(一)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徵稅對象只是房屋;

(二)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三)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徵稅辦法,對於只用的按房產計稅餘值徵收,對於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徵稅。

房產稅納稅義務人:

(一)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二)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三)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四)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五)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爲繳納房產稅。

土地使用稅的概念及徵稅對象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人:

(一)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

(二)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

(三)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四)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我們看了以上的文章之後對住宅交土地使用稅嗎的問題是可以看出的,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繳納的。但是對於某一些城市是需要繳納的,相關的地區是有試點的,我們是要看自己所在的地區然後看當地的政府的規定是什麼然後確定我們需不需要繳納。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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