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蓋樓徵地補償發放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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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的工作只能是獲得政府的批准以後纔可以的,一般民間的開發商絕對沒有單獨的資格要去徵收普通民衆的土地的。大家看到的是因爲開發商要蓋樓所以採取徵地的,實際上有可能開發商所蓋的樓盤是屬於經濟適用房或者其他帶有政府公共管理性質的。在開發商蓋樓徵地的時候,被拆遷的人員應該也最關注開發商蓋樓徵地補償發放的流程是什麼?

開發商蓋樓徵地補償發放的流程是什麼

一、開發商蓋樓徵地補償發放的流程是什麼?

1、告知徵地情況

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確認徵地調查結果

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

3、組織徵地聽證

在徵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4、簽訂徵地補償協議

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徵地補償協議,並將協議作爲徵地報件必備件附徵地卷一同上報。

5、公開徵地批准事項

經依法批准徵收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省國土資源廳透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徵地批准事項。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徵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在被徵地所在村、組公告徵地批准事項。

6、支付徵地補償安置費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縣ZF批准後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限向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時支付徵地補償安置費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協同農業、民政等有關部門對被徵地集體組織內部徵地補償安置費用的分配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二、徵地補償標準是如何制定的?

徵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範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於徵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徵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透過用地審查。 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但是不管在哪,開發商的徵地補償費的發放肯定都是要有告知,徵地的調查結果,聽證以及籤徵地補償協議等這幾個過程的。但是全國各地的開發商徵用的土地原來的用途,還有該土地到底是處於哪一具體位置的也沒說清楚,因此補償標準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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