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如何辦理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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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房子如何辦理土地使用證?

老房子如何辦理土地使用證?

(一)、土地證主要內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2、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佔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3、備註。

4、變更記事。

5、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二)、需要的材料有:

1、土地登記申請表。1份(申請人在視窗領取填寫並加蓋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價格審批。(複印件1份)

3、房屋權證。(複印件1份,其中分層分戶平面圖2份)

4、申請人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

5、換購房登記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權證原件。

6、屬共有產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產權證。(複印件1份)

(三)、老房子土地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監製,市、縣人民政府頒發,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並由其儲存。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二、土地使用證的作用

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土地使用證作用是什麼: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力”的侵犯。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爲了更好的確定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國家也是規定了所有的企業和公民在使用土地後可以辦理土地使用證,同時也會在土地使用證上寫明土地的具體類型以及土地的使用期限等,土地使用權的具體期限會根據土地的類型進行確定,在到期前也是需要及時的辦理續期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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