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徵地強拆土坯房違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一、根據規定徵地強拆土坯房違法嗎?

根據規定徵地強拆土坯房違法嗎

徵地強拆土坯房是違法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

二、土坯房被強拆可以申請複議嗎?

土坯房被強拆可以申請複議。

《行政複議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爲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爲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爲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爲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卹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爲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法律從來沒有規定過徵地過程中對於土坯房可以直接進行強拆,甚至土坯房是違章建築的情況下,城鄉規劃局也是沒有權利直接強拆的,政府部門違法強拆公民合法房子,直接責任人和主管人員一般都會被進行行政處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