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合肥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3W

夏季由於天氣很容易引發中暑,尤其是室外工作的職工。因此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對於高溫下作業的職工,用人單位應給予一定的高溫補貼。但地區經濟水平差異會導致高溫補貼費用的不同。本文針對合肥高溫補貼標準,供大家參考。那麼夏季合肥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呢?

夏季合肥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2017安徽合肥高溫補貼標準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佈了《關於安徽省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通知如下:

合肥發放時間:每年的6月至8月;

合肥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

一、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津貼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氣溫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佈的爲準。

二、企業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建立高溫季節津貼制度,並透過平等協商合理確定本單位的高溫季節津貼發放條件、範圍及具體標準。

三、企業在高溫天氣期間,應遵守國家、省防治高溫職業危害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實際,合理安排職工工作,適當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增加休息,減輕勞動強度,減少或停止高溫時段作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企業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不得因增加高溫季節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季節津貼。高溫季節津貼計入工資總額,在企業成本中列支。

五、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安全監管等部門和工會組織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管,確保高溫季節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最大限度地減少高溫中暑造成的職業危害。

透過本文我們可以很容易看出,安徽合肥的高溫補貼標準是每人每天10元,一般會在每年的6月至8月,也就是我們說的夏季,用人單位會發放高溫補貼。依照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藉故取消高溫補貼的發放,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員工可以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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