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高溫補貼有什麼用?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4W

一、企業發高溫補貼有什麼用?

企業發高溫補貼有什麼用?

高溫勞動保護和高溫補助應該得到法律關懷和制度保障,國家和各級地方立法機構應該儘快將一定條件下的高溫天氣確定爲自然災害的一種,用法律來保障高溫天氣下公民的健康權,明確高溫勞動保護的主管部門,並針對高溫條件下職工作業如何進行勞動保護給予具體規定,對從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熱等條件下勞動者的保障給予具體規定,對高溫勞動保護補助也予以明確,以確保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對於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透過工資集體協商等形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通知明確,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比如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還要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們,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二、上海高溫補貼支付標準是多少?

高溫津貼是按月發放的,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企業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而且,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此外,已經按照往年標準發放了高溫津貼的企業,也應按照最新標準執行。

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工作性質在室外與室內來回流動交替或主要作業時間在室外,以及高溫爐前作業的,視同室外作業),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爲4個月(6月、7月、8月、9月)。

夏季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企業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同時,企業應依法落實夏季工作場所防暑降溫各項規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衛生制度,確保夏季工作和生產經營正常進行。

綜上所述,在夏天高溫天氣下工作,員工可以拿到一筆高溫補貼,這是法律強制規定的,建立高溫補貼制度是法律的關懷。企業支付高溫津貼有利於減少員工流動性,讓員工在夏天工作由物質保障。高溫補貼通常都是按月發放,在三到五個月左右。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