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老闆不願意賠怎麼辦?
一、工傷賠償老闆不願意賠怎麼辦?
1、可以與老闆協商,要求其按規定進行賠償;
2、可以向當地的社會保障局進行投訴;
3、可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法律上的規定追償。
二、工傷賠償有什麼標準?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工傷賠償傷殘鑑定下來還要多久?
時間不固定。
工傷鑑定完以後以拿到賠償金的程序是:
(一)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
(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三)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老闆不給工傷賠償,員工可以去勞動行政機構投訴,員工認定的工傷等級不同,所獲得的工傷賠償也不同,認定爲一級傷殘的,可以獲得本人兩年的工資,作爲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還可以按照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向單位索要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