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時限是多久 - 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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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時限是多久,需要哪些材料?

工人在工地上受傷後,如果比較嚴重的話,在得到治療後,工人應當及時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建築公司沒有幫助辦理的話,工人可以委託家屬處理。當地的勞動局是進行工傷認定的地方,其受理後會在一定期限內出具鑑定書。那麼,工傷認定時限是多久呢?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工傷認定時限是多久呢?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其中對受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作出認定決定後,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近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程序。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勞動合同文字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複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三、工傷認定發生糾紛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爲是工傷或者不認可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說明。《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2、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3、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4、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爲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5、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覈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綜上所述,工人委託家屬申請工傷認定的,要向勞動局提交委託書、診斷書、工傷認定申請表及其他資料。勞動局進行工傷認定時限是兩個月,如果傷情不復雜的話,一般會在一個月內出具工傷認定書。這裏需要注意一個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如果工人自行申請,應當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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