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間盤突出工傷認定可以認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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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間盤突出工傷認定可以認定嗎

一、上班造成腰椎間盤突出,可以申請爲工傷嗎

首先,只要在工作期間所發生的病害(前無病例),可以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再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務委員會控訴!

二、腰椎間盤突出症算幾級工傷

腰椎盤突出症又名腰椎間盤纖維症或髓核突出症,是臨牀症常見的腰部疾患之一。椎間盤是由髓核和纖維環及軟骨板三部分組成的,人們步入30歲以後,椎間盤各部分都有不同程度的退行性和改變,其彈性和韌性都隨之下降,當在勞動或體育活動腰部遭受扭閃和撞擊,擡重物時用力過大、過勞等受傷而引起椎間盤纖維破裂,髓核組織從破裂口脫出,刺激或壓迫脊髓神經根而產生腰腿串通,即腰腿伴根性坐骨神經痛等症狀,由於本症以腰腿疼痛爲主,所以中醫稱爲損傷腰痛。腰椎間盤突出主要是在髓核脫出,一旦突出後就會刺激腰椎神經根,同時造成積液,局部循環機制受到影響,無法靠人體自身能力吸收代謝,中醫稱之爲痹症,長此以往形成堆積鈣化。進一步加重神經壓迫和刺激。則會造成嚴重後果。(鈣化至一定程度,也就是所謂骨質化了,則無法再進行藥物治療。)

這種病症初期症狀一般會造成下肢神經麻痹,疼痛,馬尾神經,坐骨神經叢疼痛。如不認真對待,任其發展,則會進一步引起下肢神經及肌肉萎縮。甚至導致癱瘓。

三、工傷的認定依據

根據我國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一般包括因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以下情形應當被認定爲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後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爲9點到12點然後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下班後做完收尾工作時間到 18點半等等,均可以認定爲"工作時間前後",但是有一點則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爲啓動機器做準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後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必須同時具備,並且必須是在履行本職工作,這裏受到的傷害是"非工作原因",是來自本單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職工履行工作職責的時候蓄意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對其人身進行直接攻擊,致使職工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等。】

(四)患職業病的。【即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間"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臨時外出辦理業務等,同時必須是在發生事故時正在履行工作職責,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時下落不明。】

我們國家對於工作的時候腰椎間盤突出工傷認定其實應該是可以的,因爲畢竟是因爲工作才得的毛病,應該是屬於職業病範疇的。所以說對於腰椎間盤突出是可以認定的,我們在進行認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說明造成這個病的情況,以便做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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