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續簽辭退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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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到期不續簽辭退規定是什麼?

合同到期不續簽辭退規定是什麼?

合同到期不續簽辭退規定是需要由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項,第47條,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補償金額是按每滿一年工齡補償一個月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之規定,如果不通知你是否續簽,而繼續工作的話,那你可以繼續工作,並且可以要求支付未續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及時與用人單位溝通合同續簽的問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訴訟。合同到期不續約,也沒通知走人,不需要走人,繼續工作,此時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單位不簽定勞動合同屬於違法,應支付雙倍的工資,一年以後視爲已於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合同到期不續簽應該怎麼處理

1、關於不續簽賠償問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賠償金。

2、勞動合同快到期了,可以靜靜等待單位是否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要和簽訂勞動合同,就要看單位是否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如果可以籤,就籤勞動合同。

3、合同到期不續約,也沒通知走人,不需要走人,繼續工作,此時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單位不簽定勞動合同屬於違法,應支付雙倍的工資,一年以後視爲已於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現實生活當中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必須要按照合同內容來履行自身的義務,當然勞動合同到期之後就可以選擇續簽或者是不續簽,而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後如果要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的話,最好雙方當事人能夠協商一致,當然有人單位如果不籤的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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