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畢業入職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當我們從學校出來剛出入社會時,很多東西可能因爲之前在學校沒有接觸過導致知道的都不全部,應屆生畢業後我們主要的問題就是面臨着找工作,當我們面試一家單位並被這家單位通知面試成功後,我們就需要在這家單位辦理入職手續,那麼應屆生畢業入職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下面大家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應屆生畢業入職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應屆畢業生需要辦理的入職手續如下:
1.協議書
與單位籤《就業協議書》(又稱三方),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違約要賠償,在簽訂勞動合同後失效。
2. 報到證
須攜帶報到證去單位報到,完成檔案額戶口的轉移手續
3.入職合同書
如果要遷戶口,報到時要拿《戶口遷移證》
4.暫緩就業
找不到工作或延遲就業可申請暫緩就業
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不是勞動合同!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應屆畢業生在第一次就業的時候必須簽署的協議,由學生本人、畢業的學校、學生要去的單位三方簽訂,故稱《三方協議》,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協議≠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三方協議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係的法律檔案,對勞動關係沒有約束力。
1.有效期:三方協議:簽約日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正式接收後終止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生效
2.簽訂身份:三方協議:學生勞動合同:勞動者
3.內容:三方協議:畢業生自身情況,不涉及報到工作後應享有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報酬、勞動義務、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權利義務更爲明確。
簽訂三方須注意的5個細節:
1. 用人單位名稱: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
2.實習期: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爲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爲一年。
3.戶口:問清單位是否解決戶口。如果對方承諾解決,一定要寫到三方協議後的備註欄裏。
4.待遇:
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主要包括:
工資:要注意分清稅前稅後,一年發多少個月或年底是否雙薪等;
獎金:很多單位獎金佔收入很大部分;
補貼:有些單位會有通訊、住房、伙食等各種補貼;
福利:生活福利、子女福利等;
股票:瞭解公司是否可以讓員工購買股票,尤其是即將上市的公司;
“五險一金”:要注意單位的繳費基數,是否遠遠低於你的實際工資,避免單位在上面做文章。
5.發展機會:
問清自己的具體職務崗位和工作內容,考察公司的培訓體系如何,瞭解加班和出差情況,綜合衡量自己未來在這家單位的發展機會。
沒有三方協議是種怎樣的體驗?
首先,沒有籤三方協議,畢業以後,要麼你的檔案委託學校保管,要麼委託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保管。因爲戶口一般不和檔案分離。如果牽涉到落戶,沒有籤三方協議,可能就會戶口打回原籍。如果不牽涉落戶,就無所謂了,只是你的身份由應屆生變爲社會人員而已。
如果是剛成立的創業公司無法籤三方只能簽訂勞動合同,這也沒什麼不妥,只是你應當知曉派遣的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