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停產放假經濟補償金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6W

一、企業停產放假經濟補償金標準

企業停產放假經濟補償金標準是什麼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企業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正常支付勞動報酬,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勞動者辭職的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1、提出經濟補償的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與第4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拒絕爲勞動者繳納社保,是違反法律法規、損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爲,勞動者因此提出辭職時,即可向用人單位提出經濟補償。

2、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跟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有關,在本單位的年限越長,得到的緊急補償金就越多。具體計算方法是在本單位工作每滿1年就支付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6個月以上就仍按1年計算即支付1個月工資,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月工資按照勞動者在正式辭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應付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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