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組在清算期間的職權是怎樣的 - 怎麼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W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的職權是怎樣的,怎麼規定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的職權是怎樣的,怎麼規定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的職權如下: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