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限制協議書怎麼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9W
競業限制協議書怎麼寫
請問競業限制協議書怎麼寫?
你好,國家對於競業限制協議書規定解釋的很清楚,建議你做一個詳細瞭解。 1、對負有保祕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進階管理人員、進階技術人員和其他知悉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限制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業務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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