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租賃協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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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租賃協議模板

車牌租賃協議模板

甲方:(車牌擁有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車牌租賃方)

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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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

根據《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持有的機動車號碼租賃給乙方使用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號牌爲:京 的機動車牌照租賃給乙方使用,甲方應保證該號牌爲合法取得且該號牌無任何糾紛;在乙方使用該號牌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以自有資金購買機動車:品牌 類型 車架號爲 ,發動機號爲 ,機動車登記證號爲: .乙方並需自行繳納購買機動車所需的保險費(包括但不限於交強險及商業險)購置稅、契稅、車船使用稅及登記費等一切費用。

三、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車牌租賃費用爲人民幣 元/年,首年租賃費由乙方自其完成驗車上牌後三日內支付至甲方下列帳戶:

開戶行:

開戶名:

賬 號:

後續租賃費,乙方應在應在每年 月 日之前繳納。

四、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繼續租賃該車牌的,應另行簽訂租賃協議。如乙方在租賃期滿後繼續使用該車牌並支付租賃費用,甲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滿1個月的,視爲本合同自動延續1年。

六、乙方使用機動車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違法違章等所需支付的賠償金、罰款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需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購置車輛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車輛登記、上牌,在乙方使用車輛號牌期間積極配合乙方完成車輛的投保、理賠等各項相關事宜。在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後,甲方應將機動車無償過戶至乙方名下,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將機動車過戶給乙方之前,乙方因使用機動車(包括但不限於出租、出售等)需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的,甲方應予以配合。

九、租賃期間乙方要妥善保管車輛牌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其轉讓、轉借等。

十、甲方如想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退回乙方已繳納租賃費未發生的部分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除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甲方配合過戶的情形外,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個月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十一、乙方逾期支付租賃費用的,逾期部分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賠償。甲方不配合乙方處理號牌車輛相關事宜的,應承擔相應損失。

十二、甲方及其利害關係人對本合同所涉機動車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保證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乙方對該車主張權利。

十三、如甲方私自處理該車,包括但不限於出賣、抵押、出借等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並支付違約金 元。

十四、如任何第三方因與甲方的糾紛,而對該車主張任何權利,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實際損失賠償乙方,並支付違約金 元。

十五、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 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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