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爲軍人 - 該怎麼離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6W

對方爲軍人,該怎麼離婚?

問題:對方爲軍人,如何與他離婚

律師解答:與軍人離婚較一般的離婚有一定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體現在軍隊內部的審批以及法院的管轄上,下面具體的來列舉幾種情形。

首先需要了解軍人的概念。我國刑法中破壞軍婚罪以及婚姻法中所說的軍人都指的是現役軍人。何爲現役軍人?現役軍人是指具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籍的幹部和戰士,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幹部和士兵,包括軍隊中的文職人員。退伍、復原、轉業和在部隊上不具有軍籍,從事後勤管理、生產經營的人員,均不屬於現役軍人。

其次,軍隊內部的審批制度。《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現役軍人離婚,應當嚴肅慎重,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軍隊的紀律,不違背社會公德。

雙方均爲現役軍人,雙方自願離婚或一方要求離婚的,當事人所在部隊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並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後,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配偶是地方人員,軍人一方要求離婚的,所在部隊政治機關領導應當視情進行調解;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並經對方同意,政治機關方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如軍人一方堅持離婚,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部隊可商請對方所在單位或地方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政治機關出具證明,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配偶是地方人員,配偶一方要求離婚,軍人一方同意離婚的,政治機關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政治機關不得出具證明,但經政治機關查實軍人一方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十二、現役軍人申請離婚的審批程序、權限與申請結婚的相同。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同意離婚的證明時,應要求離婚雙方簽字或提供本人書面意見。申請再婚、復婚的,須持離婚證件。

最後,軍人離婚的法院管轄。針對現役軍人的離婚訴訟,管轄法院也會根據原告的不同,可以分爲非軍人起訴文職幹部和非文職幹部,軍人起訴軍人和非軍人四類情形:1、非軍人對非文職幹部的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非軍人對文職幹部提出的離婚訴訟,應有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3、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應有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4、軍人對非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