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產遺囑怎麼寫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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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房產遺囑怎麼寫纔有效

農村房產遺囑怎麼寫纔有效

1、首先,寫清楚立遺囑人的具體資訊,例如姓名、性別、年齡等。

2、把立遺囑的原因和有關要求寫明,處理財產的名稱與數額及分割條件都需備註清楚,特別是有關繼承人得到的具體數額要寫清楚。

3、最後由立遺囑人、證明人、代書人分別在遺囑上簽字蓋章,再把立遺囑時間寫上,因爲是房屋繼承,所以最好公證一下。

二、立遺囑注意事項

1、 有些遺囑是需要透過公證纔有效的,但公證遺囑的要求比較高,需要精神能力的鑑定以及房產證等等有關材料,一樣都不可缺少。

2、如果是立遺囑人親自書寫的遺囑,那麼就需要繼承人親筆簽名以及標註清楚遺囑的具體時間。雖然自書遺囑手續比較簡單,但如果在其他繼承人不認可的情況下,會導致繼承人之間產生非常多的糾紛。

3、如果是代書遺囑在立遺囑時需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並與遺囑有厲害關係的人都不能作爲見證人。

4、以錄音方式立的遺囑現場同樣也是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並且還需符合代書遺囑見證人的條件,若立遺囑人口頭更改遺囑,那麼也是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的,否則無效。

三、遺囑的種類

首先來看遺囑的種類,法律上規定的遺囑種類主要分爲五種,分別是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自書遺囑指的是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指的是由他人書寫,遺囑人簽名的遺囑;錄音遺囑指的是遺囑人用錄音機錄下的口述遺囑;口頭遺囑指的是遺囑人口授他人的遺囑;公證遺囑指的是經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

四、遺囑生效的條件

(一)、自書遺囑的生效條件

自書遺囑是指由遺囑人親自書寫的遺囑。自書遺囑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親自簽名,然後註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寫或記錄不能由他人代簽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號代替簽名。

(二)、代書遺囑的生效條件

代書遺囑是因遺囑人由於疾病、文化程度等原因,需要委託他人代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需注意以下幾點:

1、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2、須由遺囑人口述遺囑要點,然後由見證人中的一人代爲書寫,寫成書面遺囑後,代書人向遺囑人宣讀。代寫人不能是見證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繼承人、受遺贈人等法律規定的不能作爲遺囑見證人的人。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並由代寫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三)、錄音遺囑的生效條件

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機錄下的自己的口述遺囑。進行錄音遺囑時,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可採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經過見證的錄音磁帶應封存起來,註明年月日,遺囑人與見證人在封條上簽名。

(四)、口頭遺囑的生效條件

口頭遺囑是指遺囑人在生命遭遇威脅的情況下口授他人的遺囑。口頭遺囑必須是在危急的情況下設立的,如在前線作戰、船舶遇險、飛機失事、遭遇颱風、地震洪水等。設立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見證的方式,可以事後做書面或口頭證明。對口頭遺囑當場作出書面記錄的,要註明年月日,並由記錄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如果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用了其他形式設立遺囑的,則之前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五)、公證遺囑的生效條件

公證遺囑是指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公證機關是我國專門辦理證明法律行爲及有法律意義檔案和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的司法行政機關。因此,公證遺囑是方式嚴格、內容真實、證據力較強的一種遺囑形式。辦理公證遺囑一般由遺囑人在公證員二人面前,親筆書寫遺囑,簽名蓋章,並註明年月日。也可以由公證人員代爲記錄遺囑,並由其整理成書面遺囑後向遺囑人宣讀,在遺囑人確認無誤後,有記錄的公證員二人和遺囑人簽名,註明地點和年月日。

遺產的遺囑在設立時,應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辦理。需按照這類設立人的真實意願,具備相關的民事行爲能力。一旦這類遺囑的繼承人員發現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傷害時,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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