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般試用期工資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W

1、《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021年一般試用期工資怎麼算?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2、另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並不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合同屬於勞動合同嗎?試用期合同也是正式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試用期交五險一金嗎?用人單位應當爲處於試用期的員工依法繳納五險一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和《社會保險法》第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用人單位應當爲處於試用期的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單位應當爲與其存在勞動關係的職工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試用期也屬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此,試用期內單位也必須爲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應自與這些新職工在建立或形成勞動關係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爲他們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爲首月工資總額,繳存比例爲單位確定的繳存比例。

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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