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決後能在上法院申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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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裁決後能在上法院申訴嗎?

仲裁裁決後能在上法院申訴嗎?

仲裁裁決後能在上法院申訴,如果當事人認爲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存在錯誤,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訴,即向法院或檢察院抗訴,啓動再審程序。

相關知識:員工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審覈後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二、用人單位申請的材料是什麼?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託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目前我們國家關於仲裁裁決之後能到人民法院申請申訴,是屬於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程序方面的一些問題。不管是屬於勞動方面的仲裁裁決還是其他方面的採取,如果當事人對此不同意的情況之下,是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對此進行申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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