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工傷保險多大年齡可以辦?
一、辦工傷保險多大年齡可以辦?
工傷保險有年齡限制,工傷保險只能是合法的勞動者才可以參加的。年紀是18週歲到退休年紀為男60,女50,女幹部55。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只有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才能參加工傷保險;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已過退休年齡的員工只能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
從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
萬一以後有工傷,也就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傷者與用人單位存在的是僱傭關係,勞動者應當通過協商或者發起民事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人身損害賠償。
《勞動法》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5]12號
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工傷保險只要參加工作開始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之前都可以進行辦理,也就是18歲開始男性到60歲女性到50歲,公務員到55歲之前都可以辦理工傷保險以此來保障自己在工作中如果受到傷害的話,可以要求工傷部門對其進行一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