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傷待遇的標準有哪些
深圳工傷待遇的標準有哪些
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準:
a、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本人工資;
b、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
2、要求: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準:
a、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本人工資;
b、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2、要求: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準:
a、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本人工資;
b、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七級傷殘為6個月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4個月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2個月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1個月本人工資;
c、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七級傷殘為25個月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5個月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4個月本人工資。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分別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四、2018深圳市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公式】: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2、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公式】:當地社平工資×6。
3、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公式】:
a、配偶:死者本人工資×40%(按月支付);
b、其它親屬:死者本人工資×30%(每人每月);
c、孤寡老人或孤兒: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d、核定時上述撫卹金之和應≤職工月工資(按月計算)。
工傷待遇問題,因為經濟發展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有關的當事人需要自己進行一定的瞭解,但是有關的問題處理只要自己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就可以合理的處置,有關部門在問題的解決上會提出符合當事人利益的解決辦法,儘量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