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勞動工傷糾紛怎麼算律師費?
一、南通勞動工傷糾紛怎麼算律師費
1、調查取證
接受委託從事涉及與工傷事故處理有關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機動車登記、公司企業工商登記等政府檔案的調檔,收費標準為每項收費1000—5000元。
2、法律諮詢
工傷法律諮詢每次收費300-500元。
3、代寫法律文書
代寫工傷賠償協議書 收費1500—3000元;代寫工傷賠償起訴書 收費1500—3000元;
4、代理工傷訴訟
代理工傷訴訟:按照訴訟金額的8%—12%收費,但最低收費每件不低於6000元。
5、代理工傷勞動仲裁
代理勞動仲裁:不涉及財產的每件3000元 代理勞動仲裁:涉及財產的按照仲裁金額的8%—12%收費,但每件最低收費不低於6000元。
6、代理工傷調解
根據最終工傷調解協議約定賠償數額的8%-12%收取代理費,但每件最低收費不低於6000元。
二、申請勞動仲裁步驟是怎樣的
申請勞動仲裁程序具體如下:
(一)、提交申請書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申請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説明理由。
(三)、開庭審理
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四)、仲裁調解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五)、仲裁裁決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因工傷產生糾紛是可以請律師為自己代理的,但請律師也需要支付一筆律師的費用,一般會根據不同的案件,不同的階段來收取律師費,這就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如果確定律師的費用太高,而自己經濟也比較困難的,那麼是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免費為自己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