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加班費計算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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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加班費計算方法有哪些

在當今社會,根據我國勞動法所規定的內容,凡是用人單位讓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話,那麼所在的用問單位就得支付員工相應的加班費作為工資報酬的補貼。至此,我們的勞動法就對此加班費計算方法作出了相關的規定,下面就來一起看看加班費計算方法相關的內容吧。

一、加班費的規定有哪些?

1、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3、《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勞動法規定關於加班費計算方法是什麼?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規定,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 一般情況下,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4、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於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 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 5、節假日加班費計算 節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資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雙薪(月工資收入÷21.75×200%)。 春節長假七天總加班費=月工資收入÷21.75×300%×3 月工資收入÷21.75×200%×4。

三、勞動法對加班費發放時間是什麼?

1、加班費屬於勞動法中的工資範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按《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3、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是申請勞動仲裁

加班費屬於勞動法中的工資範疇,工資應當以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法定的節假日讓勞動者加班,就得支付勞動者相應的工資報酬作為補償。對於這方面的內容還有所不瞭解的可去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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