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試用期辭職有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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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試用期辭職有工資嗎?

員工試用期辭職有工資嗎?

《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間辭職的工資支付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試用期間辭職有工資。用人單位需要按合同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足額的勞動報酬。如果用人單位拖欠,或沒有進行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那麼勞動者要向管轄區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依法發出支付令後,用人單位要及時結清拖欠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因此,試用期辭退後,勞動者有權利獲得試用期間的工資,如果構成非法辭退,還可以要求其他的賠償或者補償。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二、員工試用期工資扣税嗎?

1、只要試用期期間工資達到個税起徵點都是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税是按照收入多少來徵收的,現在的起徵點是5000元,超過這個的就要納税,不管是不是試用期。

2、取得工資、薪金收入,符合納税條件的,都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税。試用期內,符合納税條件的,也要繳納。

3、個人所得税的納税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税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税義務人。居民納税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税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納税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

我國個人所得税的起徵點是5000元,若員工在試用期的工資超過5000元,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税。員工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收入,只要符合個人所得税繳納標準的,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具體繳納金額與實際收入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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