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勞動加班時間應該怎麼認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6W 勞動加班時間應該怎麼認定認定勞動加班時間的辦法:如果勞動者已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工作任務,而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勞動者在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算加班。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勞動糾紛 認定 工資福利 加班 時間 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