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溫津貼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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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酷暑夏季,高溫環境下工作的職員,都是可以領取到企業單位發放的高溫費的,但是在不同的地區,由於地理位置、經濟發展水平等存在著差異,故而職員可以領取到的高溫費的金額是不同的,北京市高溫津貼規定是怎樣的呢?現在就來一起了解下吧。

北京市高溫津貼規定是怎樣的?

一、北京市高溫津貼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北京市安監局、衛計委、人力社保局和市總工會聯合釋出的相關檔案規定,北京市按照相關規定將繼續在6-8月份發放高溫津貼,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高溫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同時,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相關負責人介紹,“錢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也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市人力社保部門介紹,露天作業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溫津貼。

職工未領到高溫津貼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直接撥打人力社保舉報熱線12333投訴。

同時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對用人單位進行統一執法檢查,重點檢查了建築、製造、採礦、餐飲等勞動密集型企業,檢查內容包括企業遵守高溫津貼規定、遵守工時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等方面情況。

二、什麼是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是針對高溫條件下從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職工發放的特殊工資性補償。發放目的是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目前,各地都在調整高溫補貼的標準,北京的高溫補貼7月7日宣佈要翻倍。

三、高溫作業幾種型別:

1、高溫強熱輻射作業:其特點是氣溫高,熱輻射強度大,相對溼度低,形成乾熱環境,這類作業場所都有強烈的輻射熱源,室內外氣溫差可達10℃以上,以對流熱和輻射熱作用於人體。

2、高溫高溼作業:這類作業環境的氣象特點是氣溫、氣溼高,而熱輻射較弱。主要是由於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水蒸氣或生產上要求車間內保持較高的相對溼度所致。

3、夏季露天作業:建築、搬運等露天作業,除受太陽的輻射作用外,還接受被加熱的地面和周圍物體放出的輻射熱。

北京市由於是我國的首都,經濟發展水平是比較高的,故而北京市高溫津貼規定的發放金額也比其他地區要多,對於企業單位的職員來說,若沒有領到高溫費,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或者是可以書寫匿名信的方式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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