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醉駕拘役期給不給工資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6W
一、因醉駕拘役期給不給工資?
因醉駕判處拘役,在服刑期間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刑法》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二、因醉駕被判處拘役公司可以辭退嗎?
因醉駕被判處拘役,公司可以辭退員工。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醉駕服刑結束後可以馬上考駕駛證嗎?
醉駕服刑結束後不可以馬上考駕駛證,醉駕的行政處罰標準是: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事實上,對於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來講,服刑期間一般都會安排犯罪分子參加勞動,參加勞動期間雖然也有報酬,但是有一點,原用人單位在員工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辭退,這種情況下辭退員工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