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擴工三天是否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7.35K

職工擴工三天是否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員工不是因為帶有消極負面的情緒和其他的客觀因素,正常情況下是不會採用曠工的這種方式去逃避自己當前的工作的,但是,曠工這確實是一種非常幼稚的做法,不但不能解決任何問題還很有可能會被公司辭退的。但是有些職工還真的就不清楚職工擴工三天是否自動解除勞動合同?曠工三天當然在沒有任何賠償的情形下辭退的。

一、職工擴工三天是否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曠幾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並沒有規定,但規定了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不能簡單的等同於除名、開除,但最終的結果都是不再有勞動關係。

國家規定是嚴重違紀的員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形式。因此,公司可以將曠工的性質明確化、制度化。如定義連續礦工3天,一月之內曠工5天及以上為嚴重違紀,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過去職工獎懲條例明確規定,連續曠工15天,累計曠工30天的,就可以開除,現在這個規定已經廢止,改按照勞動法規定執行,勞動法沒有規定多少天可以開除,只規定了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應該按照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二、被開除了怎麼結算工資?

1、“開除”員工,按現行法律來說就是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離職時,用工單位應該給員工結算工資。

3、對於給用工單位帶來損失,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但有所限制。

三、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國務院釋出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第2條規定,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2、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4、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5、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6、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執行。

曠工三天這已經嚴重的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無論職工有什麼樣的藉口曠工都是堅決不允許的,所以有什麼事情真的需要休息的話或者有些負面的情緒,要及時的公司的主管人員溝通,但是因曠工被辭退的也應該要結算工資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