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求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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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要求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學校要求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學校要求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如果說確實是存在著勞動關係的話,那麼肯定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學校一般不會要求勞動合同,要求三方協議

1、學校畢業要勞動合同(學校為了提高就業率、知名度)是不合法的,學生只要完成了相應的學業能力考核,就可以畢業,和是否實現就業無關;

2、如果學校以當事人沒有勞動合同為由,不發給學生畢業證書,可以向上一級教育部門反映,也可以向當地媒體求助,還可以寫市長信箱來解決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實習協議應包含哪些內容?

(一)基本資訊

基本資訊包括協議雙方的必要資料,如實習生姓名、證件號碼、單位名稱。為了避免爭議發生時,無法聯絡到當事人。實習協議上最好還要有實習生的聯絡地址,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聯絡地址。同時,實習生要注意與自己簽署實習協議的單位是否是合法設立的單位。

(二)工作內容

協議中約定工作內容是一個好的做法。實習生到僱傭單位,往往缺乏經驗,難以做一些技術含量高的工作。僱傭單位難免將一些打雜的活交給實習生完成。有些實習生覺得單位給他們做的工作太基礎,體現不出自己的價值,做久了難免失去信心,這樣對於單位或實習生來說都不是愉快的經歷。如果事先約定清楚,讓實習生心理有個準備。不想做就不參加實習,如果接受了就要把工作做好。

(三)報酬

在具體的權利義務條款中,實習要落實的要點之一是實習有沒有報酬。有些實習是沒有報酬的,單位完全是提供實習生一個解除社會的機會。如果提供報酬,實習協議上必須明確約定報酬的標準和支付方式。比如,報酬按天計算,來一天給100元,或者按月結算,每月報酬1000元。除此之外,報酬何時以何種方式支付也很重要。很多單位的報酬計算週期長,比如4月工作好,要到5月15日才給報酬。這樣的情況,最好在協議中表述明確。常見的支付方式包括現金支付、銀行轉賬支付等。

實習生在簽署協議時對此有異議的,一定提出反對意見。據調查,為了實習轉正,受訪者表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不但‘零工資’還倒貼”。

(四)意外風險

實習協議中最最重要的,就是約定風險責任的承擔。實習生在工作中間,如果損壞了一些貴重物品該如何處理,如果過錯導致損失了重要的業務收入,該如何處理。雖然通常情況下,實習生參與不了重要工作,不會造成這樣的損失。

但是一旦發生,有所約定有利於解決問題。此外,最大的一個風險是實習生的自身傷害。如果實習生在僱傭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特別是造成嚴重後果的傷害,其責任該由哪方來承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對於僱傭活動中的人身傷害有過規定,預設情況下,僱傭單位要承擔法律責任。而實習生沒有社會保險,因此所帶來的風險相當大。

像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學校如果招聘人員工作的話也是需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樣的話可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目前很多人對於勞動合同簽訂並不很在意,但實際上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很難認定存在著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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