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解除提前多長時間通知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4W
勞動合同解除提前多長時間通知
勞動合同解除提前多長時間通知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勞動合同解除,屬於預告性解除的,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屬於過失性辭退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屬於非過失性辭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解除;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