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簽了合同,還在試用期,還要提前一個月辭職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6W 簽了合同,還在試用期,還要提前一個月辭職嗎1、還在試用期內的,不需要提前一個月辭職,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合同 試用期 辭職 簽了 勞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