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還在試用期,還要提前一個月辭職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6W
簽了合同,還在試用期,還要提前一個月辭職嗎
簽了合同,還在試用期,還要提前一個月辭職嗎
1、還在試用期內的,不需要提前一個月辭職,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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