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請長病假 - 單位可以擅自延長其試用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3W
職工請長病假,單位可以擅自延長其試用期嗎
職工請長病假,單位可以擅自延長其試用期嗎
職工請長病假,單位不可以擅自延長其試用期,可以與勞動者進行協商中止試用期限,或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若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