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業險領取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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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業險領取標準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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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業金怎麼領取

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條件:

在法定勞動年齡裡,非本人意願中斷的。

辦理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承保人蔘與了失業保險,並達到交費1年以上的義務

(2)金額:根據南京市失業保險金月最低發放標準由975元增加至1053元,月增加78元,其中最低不低於1053元/月,最高不高過1770元/月。

(3)領取期限:

1、交費≤1年,領取2個月失業保險金。

2、交費≤10年,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

3、重新就業再次失業,交費年限重新計算,最長也不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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