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合同到期還需要辭職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1W

我國勞動合同到期還需要辭職,合同到期不想幹了,勞動者是要寫辭職信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辭職到期以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結清所有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這個合同到期還需要辭職嗎

“辭職”與“合同到期”是有區別:

1、辭職是指在合同沒有到期的情況下,你主動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根據勞動合同法,這種情況下,無論公司是否同意,只要你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

2、合同到期是指,你與公司之間的勞動合同終止了,只要單位不想再與你續簽合同,你可以隨時走人,並不需要履行辭職的手續。如果是公司不想再續簽,那麼還需要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當然如果公司提出以不低於之前的條件續簽合同,而你不想再幹,那麼公司是不需要給你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3、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辭職一般有兩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2、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關係自然失效,雙方不再履行。《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勞動法》在這裡對勞動合同的終止規定了兩種情況:

一是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告終止,這裡主要是針對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是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告終止,這種情況既適用於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同時適用於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屬於約定終止。

辭職的時候,最好就是按照相關的流程來進行辭職,這個時候辭職一般就是需要提前一個月。在辭職的時候一定要提前瞭解清楚公司的規定,這樣在辭職的時候就會比較的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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