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違反職責罪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概念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是指軍人採取盜竊或者搶奪的方法,非法佔有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行為。...
過失洩露軍事祕密罪量刑標準
1、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規,過失洩露軍事祕密,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戰時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
投降罪量刑標準
1、在戰場上貪生怕死,自動放下武器投降敵人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2、投降後為敵人效勞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私放俘虜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四百四十七條私放俘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重要俘虜、私放俘虜多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洩露軍事祕密罪量刑標準
1、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規,故意洩露軍事祕密,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戰時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
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行為人必須具備軍職人員的特定身份,不具備軍職人員的特定身份不構成本罪犯罪主體。(二)主觀方面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是在明知的情況下侵犯武裝部隊武器裝備的所有權,並...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的認定
1、區分本罪與武器裝備肇事罪的界限武器裝備肇事罪主要是在武器裝備的操作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行為人主要是武器裝備的操作使用人員;而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則主要是在武器裝備的管理過程中發生的,行為人主要是武器...
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罪概念
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罪,是指負有直接責任的軍人違反《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軍隊房地產管理和使用規定,未經有權機關藉故依法審批,有償或者無償改變軍隊土地、房屋...
違令作戰消極罪立案標準
違令作戰消極罪,是指指揮人員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消極,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消極,是指在作戰中故意違背、抗拒執行首長、上級的命令,面臨戰鬥任務而畏難怕險,怯戰怠戰,行動消極。涉嫌下列情...
武器裝備肇事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只有軍人才能成為本罪主體。(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這一過失是針對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後果而言的,即行為人應當預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後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
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概念
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是指軍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撓軍隊指揮人員、值班人員、值勤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
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概念
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是指軍人及非軍人非法出賣或者轉讓武器裝備的行為。...
戰時造謠惑眾罪概念
戰時造謠惑眾罪,是指戰時造謠惑眾,動搖軍心的行為。...
投降罪概念
投降罪,是指軍人在戰場上,因貪生怕死、畏懼戰鬥,而自動放下武器,投降敵人的行為。...
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房地產管理制度。軍隊房地產是國家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有資產不可缺少的有機整體。軍隊房地產權屬由國家依法授予中央軍委、總部所持有,任何人員、組織和部隊不得擅自出賣、轉讓。近...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概念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是指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進行違反職責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遺失武器裝備罪量刑標準
遺失武器裝備,不及時報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拒傳、假傳軍令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條故意隱瞞、謊報軍情或者拒傳、假傳軍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鬥、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逃離部隊罪的認定
(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區別的關鍵在於逃離部隊的行為情節是否嚴重。對於情節不嚴重的逃離部隊的行為,應當按違反軍紀處理。(二)軍人逃離部隊又實施其他犯罪行為的定罪對軍人逃離部隊時或者逃離部隊後又實施其他犯罪行...
遺失武器裝備罪立案標準
遺失武器裝備罪是指遺失武器裝備,不及時報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其他嚴重情節,是指遺失武器裝備嚴重影響重大任務完成的;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遺失的武器裝備被敵人或者境外的機構、組織和人員...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害的客體是正當行使指揮權的秩序。一切行動聽指揮,堅決服從命令是對每一名軍人的最基本要求。我軍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人民軍隊,人民軍隊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軍人堅決執行命令,是建立在政治覺悟和對...
拒傳、假傳軍令罪的認定
(一)區分本罪與戰時違抗命令罪的界限 1、客觀表現不同。假傳軍令罪是行為人傳達或釋出經過偽造或篡改的命令,只能表現為積極的行為,違抗作戰命令罪則是拒不執行上級的作戰命令,一般表現為不作為;拒傳軍令罪,也表現為不作為,即...
私放俘虜罪量刑標準
私放俘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重要俘虜、私放俘虜多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行為人必須具備軍職人員身份,不具備軍職人員身份的人犯盜竊搶奪武器彈藥、軍用物資罪,按刑法的規定處罰。(二)主觀方面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以非佔有為目的盜竊...
遺棄武器裝備罪立案標準
遺棄武器裝備罪是指負有保管、使用武器裝備義務的軍人,違抗命令,故意遺棄武器裝備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遺棄槍支、手榴彈、爆炸裝置的;(二)遺棄子彈十發、雷管三十枚、導火索或者導爆索三十米、炸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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