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房子抵押借貸需要什麼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W

一、房子抵押借貸需要什麼材料?

對於房子抵押借貸需要什麼材料?

1、房地產抵押合同(夫妻雙方到場簽字);

2、房屋所有權證;

3、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驗原件);

4、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

5、銀行借款合同;

6、夫妻關係證明及雙方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獨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

二、房產抵押的範圍

1、房產。房產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的房屋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為不動產,房地是不可分離的,房產必然包括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產,是最普遍的一種房地產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產抵押均以房產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性質的權利,它是指民事主體對國家所有或者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分為以下四類: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集體農用地使用權。並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權範圍如下:

(1)依出讓方式和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後抵押的荒山、荒溝、荒水、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3)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及其佔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資產所組成的綜合財產。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因為只有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才能通過轉讓實現其價值,從而保證抵押權的實現。

4、已經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價的預購的未竣工的商品房。

對於房產抵押的具體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房產的實際價值而定的,不同的房產價值所認定的抵押情況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有異議的可以協商進行更改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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